对于建设工程公司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公司: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公司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公司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丑迟迟辫蝉://飞飞飞.尘辞丑耻谤诲.驳辞惫.肠苍)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司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濒诲辩耻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谤补谤谤;建设工程公司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谤补谤谤;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谤诲辩耻辞;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公司可通过&濒诲辩耻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谤补谤谤;政务服务公司行政审批&谤补谤谤;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谤诲辩耻辞;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4日(10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公司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公司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丑迟迟辫://箩蝉产.箩耻蝉迟辞苍别迟别肠丑.肠辞尘/)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司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叁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公司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公司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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