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明确 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有效期统一延至明年12月31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对于深化&濒诲辩耻辞;证照分离&谤诲辩耻辞;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公司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就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有关事宜作出安排。

根据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公司、工程监理公司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公司无需换领资质证书。

通知指出,公司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公司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公司、工程监理公司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公司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提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司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公司,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1.04 边际